公司秉承“奉献绿色能源,服务社会公众”的承诺,以治污减排降碳为目标,树立环保法制观念和绿色低碳理念,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,为促进经济、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企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为燃煤和燃机电厂,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,主要污染物种类为烟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。上海地区燃煤电厂执行上海市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1/963-2016),所属其他火电企业均按照地区要求、燃料性质执行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23-2011)中不同的排放标准。
2018年,公司及所属单位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问题,烟尘排放249.55吨、二氧化硫排放2448.62吨、氮氧化物排放4496.14吨。